新华网北京11月3日电(记者朱基钗)据民政部网站消息,为规范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慈善募捐活动平台,维护捐赠人、受益人和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民政部、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起草了专门管理办法,3日起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这份《民政部、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规范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社会组织募捐活动提供平台服务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服务规范。
包括应当对拟开展募捐的社会组织进行验证,包括查验登记证书和其他能够证明本组织具有募捐主体资格的文件,还应当确保社会组织使用的是本组织的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账户;应当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募捐信息的社会组织的相关信息及发布时间;发现社会组织在募捐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批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报告等。
该管理办法同时明确,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业务经营者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由相关民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提请行业管理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据了解,10月30日,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专门法律慈善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对利用其平台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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