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妇女反贫困是人类反贫困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民间组织参与反贫困行动的一个重要部分。本文以妇女赋权为主线,对民间组织过往30年妇女反贫困的历史尝试做了分期,总结描述了四个时期的特征、影响因素、历史贡献,以及或隐或现的“中国经验”。希望这些探索和经验能够为社会组织面对“精准扶贫”攻坚战役和“一带一路”走出国门助一臂之力。
【关键词】 社会性别 民间组织 中国经验 妇女赋权 妇女反贫困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发出了现有7000多万贫困人口到2020年全部脱贫的总动员令,脱贫攻坚战进入“精准扶贫”的决胜阶段。贫困人口中一半是妇女,这一半的妇女能否脱离贫困也成为脱贫攻坚战役成败的关键,因此,“妇女与反贫困”的议题再次被提出与强调。遗憾的是,这个发展界的热点议题对今天的中国公益行业却显得有些陌生,很多年青一代的公益人对此知之甚少。本文试图对过去30多年中国社会组织参与妇女反贫困的历程和路径进行梳理,以服务于当前的精准扶贫并与行业中的年青一代对话。
中国社会组织在过去30年的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称谓,分别是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NGO)、民间组织、社会组织。在本文中这些称谓混用,以便更好地使用文献资料及真实地还原当时的历史状况。还有,受收集资料的限制,本文关于妇女反贫困行动的论述仅限于农村,不包括对城市贫困妇女的干预。
一 概念梳理:什么是妇女反贫困?
“妇女反贫困”是国际发展领域的一个重要议题。这个概念的提出是20世纪70年代的事情,当时国际社会在总结1961年开始的联合国第一个发展十年计划教训时,意识到反贫困项目没有穷人的参与是不行的,而妇女占到贫困人口的70%。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在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由1972年开始的第二个发展十年战略中加进了“将妇女全面引入发展的整个努力之中”[1],1975年被联合国定为“妇女发展年”,后又发展为1975~1985的联合国妇女发展10年。
这个国际大背景催生了“妇女与发展”(Women in Development,WID)这门学科在70年代中期问世。WID的自由派女性主义色彩受到70年代后半期兴起的新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者观点WAD(Women and Development,直译为“妇女和发展”)的挑战,这两者在80年代又共同受到一些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者提出的GAD(Gender and Development,译作“社会性别与发展”)的质疑。[2]
为了把妇女全面引入发展与反贫困的计划与活动中去,当时有三股力量在共同推动,分别是:以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为代表的妇女活动家、国际发展机构、妇女研究学者。这不同的三部分人的结合使妇女/性别与发展成为女性主义和发展学的一个交叉学科,在实践层面也形成自己的特点。相继出现五种不同的干预路线:福利路线、反贫困路线、效率路线、公平路线和赋权路线。[3]
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以及通过的《行动纲领》,将全球的妇女与发展推到一个新高度,《行动纲领》指出:“女性进步和男女平等的实现是人权的内容,也是实现社会公正的条件,不应把它们孤立地视为妇女问题。它们是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公正的和发达社会的唯一途径。女性赋权和性别平等是实现人类政治、社会、经济、文化和环境安全的先决条件。”之后又将“促进两性平等并赋予妇女权力”写进联合国通过的千年发展目标中,有128个国家签署,使之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和努力方向。
妇女反贫困作为妇女/性别与发展理论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特征概括起来有三点。
(1)强调妇女是反贫困的主体,而不仅仅是单纯的受益者。这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决策的主体,制定所有和妇女相关的反贫困的政策、计划、项目等,要有妇女的参与和声音,要尊重妇女的需求和发展意愿;二是行动的主体,妇女要参与到反贫困的项目计划当中,妇女的参与“能够带来新的能量、新的视野和新的组织基础”,[4]有助于增强减贫各方面的行动;三是不断提升妇女的能力,要将赋权妇女作为反贫困的核心内容。
(2)强调要对造成贫困的原因进行分析,认为妇女之所以较男性更容易受到贫困的侵害,是因为传统的性别权力关系所致,“两性在分享经济权力方面的差异”,“僵硬的社会认定的社会性别角色,使妇女获得权力、教育、培训和生产资源的机会有限……”导致了妇女的贫困[5]。因此,社会性别分析便成为妇女反贫困行动中的重要环节,通过“谁做什么?谁拥有什么?谁来做决定?怎样做决定?谁得益?谁受损?”等问题的讨论,识别和理解社会性别不平等的状况,找出影响妇女贫困的社会、政治、文化等结构性原因,以发展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和干预措施,在减少贫困的同时改变性别不平等的状况。实践中也发展出一系列社会性别分析框架,如哈佛分析框架、摩塞框架、能力与脆弱性分析框架、妇女赋权框架、社会关系分析法等。[6]
(3)强调赋权原则。“赋权”是英文Empowerment的中文翻译。赋权是使个人获得某种权利或将某种权利授予个人,使其能够思考、行为、采取措施控制并能够做出决定的过程,也有人翻译成“充权”。[7]赋权是一种参与的过程,从广义上说是选择和行动自由的扩展。它意味着增加对影响生活的资源和决策的权力和支配能力。赋权强调的是妇女增强自己的力量,这种力量不是统治别人的权力,而是妇女提高自己自立及内在力量的能力。[8]
妇女/社会性别与发展90年代随着国际发展援助项目进入中国,和当时发展界流行的参与式发展理论,社区发展的“需求为本”“权力为本”“资产为本”“可持续生计框架”,参与式农村评估(PRA)和参与式监测评估(PME)等,共同成为本地民间组织和人员进入发展领域的必修课程,国际机构通过举办各类参与式培训班完成了对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和启蒙,并采取请进来和送出去的办法快速培养了一批本地的发展专家和社会性别发展专家,他们成为中国民间组织从事妇女反贫困的中坚力量。
二 社会组织参与妇女反贫困的路径与实践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中国政府开始了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地扶贫开发工作,早期成立的一批民间组织一开始就和反贫困紧密地交织在一起。纵观过去30多年社会组织在妇女反贫困领域的参与历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单纯地将妇女作为受益人群。这一阶段从80年代开始到95世界妇女大会前,其主体是有政府背景的NGO。
20世纪80年代中国最早成立的一批民间组织多数都是有政府背景的。如1981年成立中国儿童发展基金会、1982年成立的宋庆龄基金会、1988年成立的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都是隶属于全国妇联的。1988年成立的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是归属于团中央的,成立于1989年的中国扶贫基金会是由国务院扶贫办催生的。这些机构当时成立的动机之一就是更好地吸收接纳社会及海外的慈善资金,以弥补政府在扶贫助弱方面的资金不足,所以这些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就是政府扶贫开发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紧紧围绕着政府的扶贫规划开展工作。由于资金来源的民间性,和政府相比它们在运作上更接地气,更贴近贫困人口,发起并成功地实施了一些在全国很有影响力的项目。
这一阶段妇女反贫困的概念还没有被系统地介绍到中国,这些组织和妇女反贫困的关系简单地表现为两种类型:
一类是以女童和妇女为目标人群的扶贫助困项目。这类项目大多数都是隶属于全国妇联的,以妇女儿童为其服务对象的民间组织实施的。如宋庆龄基金会于1988年启动的“宋庆龄女童助学计划”,[9]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于1989年启动了以资助贫困失学女童为目标的“春蕾计划”,因为有妇联系统作动员,这些项目在全国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取得了不菲的成绩。[10]
另一类是本身无明确的性别指向,但客观上使大量女性受益的项目。如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实施的“希望工程”,堪称中国民间组织开展的最有影响力的扶贫项目。希望工程自1989年启动至2015年已累计接受捐款118.32亿元,资助学生5350560名,援建希望小学18982所[11],对缓解贫困地区儿童辍学,改善贫困地区教学条件做出了巨大贡献。这类项目尽管在目标人群中没有专门指向性别,但由于中国文化中对女性的歧视与偏见致使失学儿童中女童为多,所以希望工程的客观效果是大批女童受益。
这两类项目回应了贫困妇女儿童的实际需求,改善了他们在教育、生育、健康方面的生存状况,大致都可归为妇女与发展(WID)类型的项目。
第二阶段:社会性别视角下的妇女与反贫困。这一阶段从1993年至2004年。受两个重大事件的影响:一是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将“妇女与贫困”列为12个关注议题中的首位,提升了妇女反贫困议题在国际发展界的热度;二是《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出台,明确提出“充分发挥各类民间扶贫团体的作用”,使扶贫发展成为这一时期民间组织的主要议题而得到高度重视。该阶段是中国民间组织参与妇女反贫困的黄金时期。其主要路径如下。
1.社会性别与发展理论在中国的快速传播
妇女/社会性别与发展20世纪90年代初在中国开始传播,主要有两股力量推动。
一是民间妇女研究机构:
其中由中国赴美留学生组成的“海外中华妇女学会”功不可没。1993年海外中华妇女学会与天津师范大学妇女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第一届中国妇女与发展研讨会”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这次会议上不仅社会性别理论被第一次翻译介绍进来,旅美学者仉乃华所做的《妇女与发展:理论、实践与问题》专题讲座,也第一次系统地了解妇女与发展理论,从WID(即Women in Development)到WAD(即Women And Development),再到GAD(Gender And Development)的发展过程及妇女发展的框架与概念工具[12]。之后,海外中华妇女学会依据国内发展的形势和需求,1997年在南京召开了第二届中国妇女与发展研讨会,第一次将本土妇女发展的案例带进学术研究的殿堂。1998年在成都召开了社会性别、贫困与农村发展参与式研讨会,2001年在贵阳召开了社会性别·民族·社区发展研讨会,进一步推动了国内妇女反贫困的实践与经验总结,并相继翻译出版了《社会性别与发展》《社会性别研究选译》等书籍,为国内从事妇女/性别与发展的一线实践者提供理论武器。
二是国际发展援助机构:
8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打开国门,最早大量进入中国的是和扶贫有关的国际多边、双边发展援助机构,如世界银行、联合国发展署(UNDP)、加拿大发展署(CIDA)等,以及一些在华的民间发展机构,如福特基金会、英国救助儿童会、香港乐施会等。95世界妇女大会之后,推动社会性别主流化成为国际发展机构的主要原则和策略,他们在中国的援助项目中强调社会性别视角,包括项目申请时的社会性别分析,项目执行阶段的妇女参与和赋权,项目评估时的社会性别指标等。项目建议书中若做不到社会性别敏感是很难获得批准的,因此接受社会性别培训、提升社会性别意识、掌握社会性别分析工具几乎是当时对所有发展工作者的基本要求。
应这种需求,1997年联合国志愿者王佐芳联合国内社会妇女/性别研究学者,在借鉴国外社会性别培训经验的基础上,开发了国内版的参与式《社会性别与发展培训手册》[13],并在国际机构的资助下在全国推广,逐渐形成了以京津地区、陕西、云南为中心的培训者队伍。成立于1999年的京津社会性别与发展培训小组在1999~2003年,为联合国机构、其他发展机构和国内妇女组织、研究机构、基层妇女群众开展了170多场培训。据陕西妇女研究会的不完全统计,2000~2005年共承担了140余场的社会性别培训,培训对象包括所有的项目合作伙伴,有各级政府干部、民间组织和项目点的社区骨干。这些培训为中国的扶贫发展领域培养了大批的具有社会性别意识、掌握社会性别分析框架与工具的发展工作者,他们将社会性别视角带进自己的项目,使这一阶段的扶贫发展项目很多都具有社会性别敏感,也涌现了一批优秀的实践案例。
三. 国际NGO在中国的反贫困实践
国际NGO有一定规模地参与中国的扶贫发展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1984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向中国政府建议,希望在接受国际官方援助的同时接受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援助。1985年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成立了国际民间组织联络处(后于1992年重组为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简称“民促会”)。据不完全统计,至2004年至少有36个致力于反贫困的国际NGO在大陆工作,此外还有数百家NGO涉及扶贫。[14]“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期间,国际、国内的NGO和其他社会力量动员的扶贫资源超过500亿元人民币,占整个社会扶贫总投入的28%。[15]国际民间组织对中国反贫困的贡献不只是带来资金,更重要的是他们将国际社会自70年代始积累的妇女/性别与发展的理论与经验通过自己的项目资助和实践带进中国。
福特基金会90年代初实施的生育健康项目。这个项目当时很有冲击力的原因是提出了许多新的概念与理论:如第一次提出了“以妇女为中心、以社区为基础”理念;从妇女的健康权利入手首次提出生育健康的概念,将传统的孕产期保健扩展到妇女的整个生命周期;首次提出多部门合作的概念,让社会科学、妇联与非政府组织进入传统的属于卫生系统的项目;在研究方法上强调质性研究,将田野调查、行动研究的概念引入项目……这个项目和云南省政府、全国妇联研究所等单位合作,项目地点以云南省为主,辐射到北京、山东、陕西、四川、江苏等地,在长达10多年的时间里,不仅改善了项目所在地妇女及社区的健康状况,也影响到政府卫生和计生部门的相关政策,并为国内培养了一批具有社会性别视角、了解健康促进理论、熟悉质性研究方法和政策倡导的发展工作者和健康专家。
香港乐施会的社区综合发展项目(以下简称乐施会)。乐施会是一个以反贫困为宗旨的国际发展组织,它的工作手法为两大类型:一类是直接在基层建立办公室开展项目,如云南、广西等地的经验。乐施会自己实施的项目以社区综合发展类见长,国际发展界流行的理论和框架在它的项目点都可以找到试验的痕迹,也经历了从“需求为本”到“权力为本”的转变。乐施会在国内开展的所有社区发展项目都强调社会性别视角,体现在从社区需求评估到项目的设计和监测评估的整个项目周期内。自1992年在云南省开始了中国的扶贫开发工作,至2015年在国内29个省份开展的扶贫与救灾工作投入资金11亿港元,受益人口超过1250万人。[16]另一类是通过资助政府、高校、科研单位及草根NGO去实施项目。在这类项目中乐施会资助了很多旨在推动性别平等的妇女赋权项目,这在国内众多的国际NGO中是不多见的。还以专题项目方式促进妇女儿童的参与,提高妇女生计及倡导社会性别平等,先后在北京、广州、河南、河北、广西、云南、陕西、甘肃等地支持了24个以社会性别平等为主体的项目。[16]当时一些有影响力的项目,如陕西省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以下简称陕西妇女研究会)的贫困地区妇女健康教育和反家庭暴力项目、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的打工妹之家和农家女书社等项目,河南社区教育研究中心的农村妇女组织培育项目等,都是乐施会长期资助的。
这一阶段在国内活跃的较大型的发展类国际NGO还有行动援助、世界宣明会、国际计划、国际小母牛等。它们在联合国的千年发展目标和社会性别主流化策略的影响下,都将推动性别平等作为组织的基本原则,在自己的项目中以各种方式践行社会性别敏感,如行动援助在河北怀安、甘肃徽县、贵州雷山等地农村社区建立妇女小组,基于社区的妇女健康教育和妇女领导力培训;国际计划的妇女赋权项目和教师的社会性别培训;国际小母牛的贫困地区妇女畜牧发展项目;渐进组织资助的负有盛名的贵州草海自然保护和社区发展项目等。
由于在对贫困发生的原因和妇女与贫困的关系等基本问题上各组织存在着不同的认识,这些国际NGO在妇女反贫困的实践中也有很大的差异,不同机构会选择接近自己的价值理念的妇女/社会性别与发展的干预模式引进推广。各种各样的干预模式被他们一股脑儿地带进中国,也存在着很多水土不服的现象。[17]这些实践,无论成功和失败,都为我们积累或创新本土的妇女反贫困中国经验提供了总结、借鉴、反思、批判的依据。
四.本土草根妇女NGO的社区实践
这里使用草根,以区别于有政府背景的NGO。国内最早成立的草根NGO中以妇女组织为多,这和国内80年代经济体制社会转型过程中妇女权益问题增多有关。第一代妇女NGO的领导者多数有研究背景,她们希望从理论研究中寻找当代中国妇女问题的解决方案。95世界妇女大会给中国草根妇女NGO带来很多机遇,她们成为国内最早一批开始接受国际机构资助的NGO。
贫困是那个年代阻碍妇女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也是在华国际援助机构关注的主要议题,自然也成为草根妇女NGO的主要行动。这一阶段活跃的草根NGO组织有:陕西省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云南省生育健康研究会、云南省社会性别与发展小组、西双版纳州妇女儿童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河南社区教育研究中心等,关注的主要议题有生育健康、妇女扫盲与女童教育、社区可持续生计、防灾减灾、妇女拐卖、家庭暴力等。行动策略上她们接受国际机构带进来的一些新的理论和方法,秉承推动性别平等的目标,以赋权妇女为原则,以社会性别分析为基本框架,从社区的需求出发,既回应妇女眼前的社会性别利益,又着眼向战略性社会性别利益转化,在改善妇女健康、教育、生计等状况的同时力争缩小性别差距,积累和创造了一些成功的本土案例。
成立于1986年的陕西妇女研究会,将“关心农村妇女在贫困、健康、教育及参与社区事务中面临的困难和障碍,向妇女赋权,提高农村妇女地位”作为其首要的策略目标,自1993年起从妇女健康入手,逐渐扩及教育、生计、减灾、生态环境、社区自组织培育等社区综合发展领域,先后在陕西、江西、宁夏、四川的15个贫困县40多个行政村,执行了大大小小80余个农村发展项目,资金总额度5000余万元,是国内“为妇女提供服务门类最多最全的本土民间机构。”[18]她们给贫困地区社区留下学校、卫生室、道路、桥梁、自来水、蓄水池、医院等硬件设施的同时,也给社区留下了一群活跃的妇女积极分子、运作良好的社区发展基金和妇女自组织,特别是作为主人参与项目规划和活动的鲜活记忆,会成为这批妇女人生的宝贵经验而惠及社区、家庭及子女。[19]
云南GAD(社会性别与发展)小组自1998年成立后,坚持以参与性、社会性别平等以及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在资源、健康、教育、社区经济、文化、组织发展和当地人能力增强等范畴,开展了包括调查研究、项目活动的设计与规划、管理和监测,以及过程中的决策和评估在内的不同层面的社区项目实践活动。如在林业相关的项目中,GAD小组在社区层面进行影响结构调整,项目设计之初就把妇女动员进来,参与讨论设计项目的内容,强调妇女的主体性。在流动人口研究的相关项目中,注重基层社区的拐卖预防工作,探索多部门合作的社区预防和控制妇女儿童被拐卖的干预模式,提高社区干部群众的预防意识和转变工作态度,并增强其能力。在农业技术推广的相关项目中,通过对农村妇女的参与性需求调查,对农业技术人员做社会性别培训等活动,强调农业技术推广中的社会性别敏感,尊重妇女的乡土知识,为妇女提供在农业生产中扮演主角的条件和地位,保证其主体地位。[20]
这一阶段因妇女贫困问题的突出和国际资金的引导,国内一些有影响力的妇女/性别研究机构也投入了农村妇女反贫困的行列。如郑州大学妇女研究中心与云南妇女干部学校合作在云南贫困地区开展的生育健康项目,北京大学妇女研究中心在西部省份针对女童辍学实施的女童教育项目,中国社科院与四川省妇女干部学校合作的流动人口与打工妹研究项目,天津师范大学妇女研究中心在河北定州、河北满城县分别实施的“影响华北农村妇女行为方式的文化因素”和“农村妇女发展和文化组织教育培训研究”等课题。
这一时期妇女反贫困领域的实践成果集中反映在1998年12月于成都召开的社会性别、贫困与农村发展参与式研讨会与2000年8月在西安由陕西妇女研究会主办的“社会性别与发展在中国:回顾与展望”研讨会上。[21]这两次会议几乎集中了国内所有在社会性别与发展领域有实践经验的机构与个人,是本土案例与经验的一次充分展示和交流。成都会议上与会者提出建立全国性的社会性别与发展网络的建议在陕西会议上得到落实。敏感到外来理论与本土文化的冲突,西安会议花很多的时间讨论了“社会性别与发展”本土化的问题,希望借新成立的“社会性别与发展”网络(简称GAD)[22],分享信息资源、开展行动研究、增进海内外交流,来推动中国的社会性别与发展理论的本土化。GAD网络的成立标志着“社会性别与发展”在当时的反贫困领域已经成为一支独立的力量,同时也透露出第一代“社会性别与发展”工作者期望突破外来理论、积累中国经验和建构本土理论的抱负。
五.政府背景的社会组织(GNGO)的项目升级
国际发展援助机构在中国反贫困领域的项目理念和手法也影响到了国内GNGO项目的运作,一些成功的项目经验经过他们在中国得到复制和推广。
发源于孟加拉国的小额信贷是被国际公认的反贫困较为成功的方法之一,90年代初被国际机构引入中国,很快就得到政府和民间组织的青睐。中国扶贫基金会从1996年起在农村贫困地区开展小额信贷扶贫试点项目,以农村已婚妇女为主要目标客户,旨在通过无抵押、无公职人员担保的、方便快捷的小额信贷服务,帮助妇女及家庭改善生活,使其子女获得受教育的机会。截至2017年2月28日,已覆盖全国19个省、239个县、3,654个镇、71758个行政村,项目累计放款金额为206亿元,有效客户达37.47万人,其中女性占91.12%。[23]尽管妇女小额信贷的实施一直受到一些社会性别与发展学者的质疑[24],批评它没有改变传统的劳动分工定型和家庭内部的权力关系,额外地增加了妇女的劳动量,但因它改变了过往扶贫资金大都是一次性地投入的缺陷,具有投入小、收效大并可持续的优点,仍受到政府和扶贫机构的欢迎。
这一阶段也出现了一些以妇女为主要受益对象的综合性项目。如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针对西部地区严重缺水的状况而于2000年启动的“母亲水窖工程”,最初以支持修建水窖,解决西部农村妇女饮水困难为主要内容,后延伸至以水窖为龙头,集沼气、种植、养殖、卫生、庭院美化等为一体的“1+N”综合发展模式,从重点解决群众生活用水困难到解决人畜用水、生产用水,积极推广并实施安全饮水工程,加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等。爱德基金会基于对农村医疗资源贫瘠、农民健康意识缺乏,农民(尤其是农村妇女)看病困难等问题的关注,发起了以村民为核心,村医为载体,社区为基础的“共塑乡村医疗”公益项目。用爱心药包、村卫生室建设、西部乡村义诊及健康知识宣传等项目,为贫困村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从1989年至2009年的二十年里,为全国的11个省区培训了将近两万名的乡村医生,为农村妇女提供免费体检,和医疗宣传活动等。1995年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和中国人口报社联合发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计划,通过小额资助为贫困母亲提供经济帮扶,同时为受助母亲提供劳动生产技术培训和妇科疾病检查诊治等健康促进服务,全面提高母亲的综合素质与家庭发展能力,实现自我发展和劳动致富。截至2011年底,幸福工程已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463个项目点,累计投入资金8.3亿元,救助25万贫困母亲及家庭,惠及人口113万。[25]
第三阶段:行业的式微与议题的深化。这个阶段呈两极化发展态势:一是妇女反贫困在整个公益行业式微,即此议题热度与关注此议题的社会组织数量在公益慈善领域所占的比重下降;二是几个老牌妇女组织经长期探索成功呈现了有本土特色的中国案例,时间是2005~2014年这一时期。
2000年政府中国颁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提出了新世纪反贫困的目标,继续强调要引导非政府组织参与和执行政府扶贫开发项目,这本是社会组织进一步在反贫困领域大展身手的极好机会,但由于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使国内公益慈善资源及渠道发生了改变:2004年中国基金会条例出台后催生了大批本土非公募基金会,他们逐渐成为公益资源重要的拥有方;几乎与此同步发生的是大量国际援助机构开始撤离中国。这带来两个变化:一是社会组织东移,发展与性别都不再是热门话题,妇女反贫困也逐渐边缘化;二是民间反贫困机构萎缩,在行业所占比重减小。2008年汶川地震后中国社会组织迎来了井喷式的发展,但扶贫发展类机构却因国际资金的撤离出现资金链断裂[26]。本土新出现的基金会或因资金有限,或受捐赠人意向限制,很少关注立足社区的扶贫发展项目,能够替代国际基金会做资助型的更少,这使原有的扶贫发展组织出现生存危机,更难催生新的致力于反贫困的草根机构。
这一阶段能为妇女反贫困的草根组组提供资金支持的只有少数坚守在国内的国际民间组织,如香港乐施会、香港嘉道理基金会等,还有为数不多的本土基金会,如中国扶贫基金会、招商局慈善基金会等。妇联系统下属的妇女发展基金会不是资助型的组织,但全国各地有23个省份都成立了妇女儿童基金会[27],她们的妇女反贫困行动也自成系统。2013年新成立的广东省绿芽乡村妇女发展基金会,是该阶段国内唯一成立的以妇女反贫困为主要目标的基金会。
这个阶段国内发生了几次大的自然灾害,如汶川地震、玉树地震等,国内一些大的基金会如红十字基金会、壹基金、中国扶贫基金会等,也从社会募集到了大量的资金,他们开始向资助型机构转型,支持一些草根组织在社区开展灾后重建。这本来是国内资金替代国际资金担负起反贫困与社区发展任务的大好机会,但遗憾的是,由于国内基金会和新生的草根组织缺少懂得社区发展理念和工作手法的专业人才,灾后重建的项目远达不到国际合作阶段的社区发展项目水准,妇女/性别的议题自然被淡忘。
反贫困议题在公益圈式微,并没有挡住一些老牌的妇女组织在此领域的继续耕耘,相反,数十年的坚守和行动研究让她们进入收获成果的阶段。
陕西省妇女研究会作为一家草根NGO,她们清楚地知道自己相对于政府的短板和优势,给自己的定位是“提供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她们喜欢经由行动研究,寻找问题解决方案,然后进行推广和政策倡导。2005年在合阳这个国定贫困县实施“提高农村妇女当选村委会比例示范项目”,就是一个长达10年的行动研究。希望借此推动更多妇女进入社区权力的核心,将社会性别敏感带进社区的公共事务,倾听妇女的声音、关注妇女的发展与权益,进而改变不平等的性别关系。项目在田野研究和社会性别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了干预框架,通过提高政策制定者的性别意识推动具有性别敏感的政策出台;通过参与式培训提升妇女骨干参与竞选的意识与能力;倡导建立支持妇女参选参政的社区文化等系列做法,使当年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女主任当选的比例达到5%以上,远远高于同期全国1%的比例。之后“合阳模式”的推广又掀起全省妇女参选参政的热潮,使全省女村委会主任的比例连续两届都翻了近一番,创历史最高纪录。这群“女村官”当选后研究会又“扶上马送一程”,开展了多样的能力建设。随后她们在新农村建设的大舞台上叱咤风云大显身手,用行动和政绩改变了村民和干部的看法,挑战和颠覆了传统的性别分工以及社会对农村妇女的刻板印象,拓展了社会性别劳动分工和社会性别空间。让“合阳模式”成为一个誉满海内外的妇女赋权项目。
中国的出生性别比居高不下,成为中国社会发展与性别平等的“硬伤”。河南社区教育研究中心扎根登封市周山村近20年,以赋权妇女的理念培育、陪伴社区妇女组织成长,从关注妇女的眼前社会性别利益出发,回应妇女在经济、健康、教育、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求,进而挑战“出生性别比”及背后的重男轻女的传统文化。自2002年起开办乡村学堂(村组干部学堂、老年学堂、妇女学堂),每月一次坚持至今,推动了包括妇女在内的所有个体及社区整体意识的改变;2008年至今,多次举办“女娶男”、再婚老人婚礼、纯女户老人葬礼等移风易俗活动,变革以男性为主的祠堂管理和宗族传承习俗,倡导男女共同参与家庭、家族事务,保护女孩家族继承权;在社区推动并成立了妇女手工艺协会、老年协会、农民艺术协会等社区组织,促进妇女参与社区管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2009年、2012年、2015年,先后三次推动周山村修订村规民约,从法制化和规范化角度为妇女发展提供了文化政策保障。这些活动唤醒并提升了农村妇女的自主性与参与度,以微小的“增量”激活了社区巨大的“存量”,探索出了一条以妇女为主体、以乡村文化建设为手段的社区扶贫道路。[28]周山村的经验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在全国推广。
很多人说贫困地区的农村社区像一盘散沙,妇女素质低没有文化很难组织。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秉承“送你一颗果子,只能享用一次,送你一粒种子,可以受用一生”的机构使命,硬是在边远的贫困山区,陪伴着这些农村妇女,组织成立了一个又一个妇女书社。这些书社是妇女自己组织起来的社区自组织,通过妇女读书,知识讲座、技能培训、文艺演出、小型社区项目、三八主题等文化活动,生生地让妇女、家庭和社区的面貌发生了改变:妇女读书和参与活动的热情提高了,夫妻、家庭之间的对话增多了,书社与书社之间的交流互助增强了,妇女参加社区公共事务的兴趣增高了,村子里的风气和环境面貌也发生了改变。[29]“农家女书社”项目自2007年创办至2014年,在河北、山西、甘肃等11个省份的67个村庄成立了由农村妇女小组管理的农家书社,[30]开创了赋权妇女、文化扶贫的中国模式。
20年的探索,这些妇女组织将“赋权妇女”由一个学术概念扩充为一连串的实践方案;将“听取妇女的声音”变为一组具有可操性的工具;将“培育妇女组织”发展成为系列的培训课程、陪伴手册以及活跃在村庄的各类妇女小组;让推动“基层妇女参政”由口号变成了一个群体和一个可推广的成功模式。在以上案例的干预策略和手法中还会发现很多50年代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的手法和经验,如社区妇女积极分子培养,各种社区自组织培育,社区动员和社区教育中采用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地方戏、宣传画和墙体大标语等。这些案例既具有本土特色,也能和国际对话,是名副其实的中国经验。
第四阶段:精准扶贫阶段的妇女反贫困。为保证目前建档立卡的7000多万贫困人口到2020年全部脱贫,2015年党中央提出“精准扶贫”的战略思想,要求新时期的扶贫工作务必精准到人。占一半比例的妇女脱贫不仅关系妇女自身的生存发展,也关系阻断贫困的代际传承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顺利实现,妇女反贫困再次引起社会关注。
2015年恰逢是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20周年,国内妇女社会组织借“北京+20”的系列纪念活动,集合各种力量,采用多种形式,借用不同的会议,不断发声,介绍强调妇女/社会性别与发展的内涵、意义与重要性。特别是公益届几位资深的妇女领导者发起的“第一届中国民间公益慈善妇女峰会”,以鲜明的会议主题“让公益慈善具有社会性别视角”引发了行业的关注热度。
会议最后达成5点共识:
(1)强调性别平等与公益慈善在目标上是一致的;
(2)明确提出“性别平等让公益慈善更有效”;
(3)引入社会性别视角,是提升公益慈善事业专业化的需要和表现;
(4)让公益慈善具有社会性别视角,就要体现在项目管理与机构治理中;
(5)让公益慈善具有社会性别视角,需要政府、市场、基金会、妇女组织的协同推进,需要社区、服务对象特别是妇女的充分参与。2015年是社会性别在公益届的第二次启蒙热潮。[31]
进入2016年,反贫困的议题在公益慈善界呼声渐高,开始出现在不少的公益论坛中。“贵州生态文明论坛”连续三年举办了反贫困的专场分论坛,2016年举办的“第七届西部社区服务创新公益论坛”也以反贫困为主题,在这些会议上,都有关于妇女与反贫困的经验介绍。12月在四川举办了“中国妇女减贫与发展民间论坛暨第二届中国民间公益慈善妇女峰会”,更是将妇女反贫困推向高潮。会议总结了95世界妇女大会召开20年来中国民间组织参与妇女减贫与发展事业的经验,并就精准扶贫与妇女发展达成共识:
(1)从家庭着眼,发挥女性能动性,提升女性自我意识和能力,重视女性在阻隔代际贫困中的核心作用。
(2)鼓励支持妇女组织起来,依托多样化的组织载体,发挥女性特别是乡村女性潜力,争取政策支持,赋权增能,拓展妇女参与社会发展的空间和机会。
(3)发掘与继承本土女性减贫经验,加强性别平等培训,使减贫政策增强性别意识,减贫行动更有效。
与此同时,老、中、青发展工作者也都呼吁对中国过去20年国际合作背景下的农村发展与妇女反贫困经验进行梳理。2014年由新南社会发展中心在NGOCN上推出了“同文馆”,翻译推介国际发展学的前沿学术成果,特别是一些对发展实践进行反思的研究报告。2014年11月,陕西妇源汇性别发展中心在招商局慈善基金会的资助下与云南农业大学合作,共同召开了“中国农村社区发展领域国际合作经验研讨会”,邀请了在此领域长期耕耘的专家和实践工作者20余人,一起用参与式方法对过往的工作与经验进行了初步梳理。2016年春,社会资源研究所开始了“取经:一路向西”的老一代发展工作者口述历史项目,并于10月17日国际消除贫困日在北京召开了“减贫、走出去与发展工作者的代际传承”座谈会。在这些总结经验的过程中妇女与反贫困再度浮现。此外,随着中国国力增强对外援助增多,国内的一些发展工作者提出让中国民间组织的减贫经验成为中国软实力的一部分随着外援资金走出国门,也让过往在妇女反贫困的经验得到重视。[32]
同时,这一阶段的妇女反贫困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一是资金短缺、难以催生好的可推广的项目案例。扶贫资金相对额度较大、周期较长,使很多公募与非公募基金会难以担当。近年来,政府开始尝试拿出部分资金向公益组织购买服务,但这些项目多属于“短平快”的类型,资金小,周期短,使社会组织扎根社区,通过专业理念和手法,促进服务人群脱贫和发展的传统优势和长项不能很好地发挥表现出来。同时,从购买服务的资金来源看,这些资金多来自民政、残障、救助等相关部门,而国家扶贫资金反而在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过程中销声匿迹了,尽管中国最早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是在2006年由国务院扶贫办与江西扶贫办开先河的。这导致的结果就是一些能够体现专业性,具有可复制、推广潜力的综合类扶贫项目很难出现或者被看到。
二是妇女/性别与发展人才断链。90年代国际合作项目中成长起来的一批妇女/社会性别与发展的专业人才,有很多是学界的,随着高校和科研单位考核制度严格化以及他们自身年龄的增长,许多人已退出了发展一线。国际机构撤离后行业内和反贫困相关的“参与式社区发展”“社会性别与发展”等培训与实践项目骤然减少,新生代的社会组织成员没有机会获得相关的培训和实践机会,公益慈善行业出现了明显的人才断层现象。所以当“精准扶贫”呼唤更多的社会组织扎根社区时,却发现具有专业能力的社会组织数量有限,既缺少能够对政策产生影响的重量级专家,更缺少在社区有实施行动研究能力的学者兼行动者,亦缺少在一线为目标人群提供对口服务的实际工作者。近些年发展起来的社会工作者队伍,有替代发展工作者的趋势,但由于中国社工队伍培养的先天不足,要担当重任还需磨炼。中国社会组织参与妇女反贫困任重道远。
【注 释】
[1] 仉乃华:《妇女与发展:理论、实践与问题》,载《西方女性主义研究评介》,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
[2] 同上
[3] 同上
[4] UNDP . 1997 . Human Development to Eradicate Poverty.New York.
[5] 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北京行动纲领>》,外交部网站,1995.
[6] [英国]坎迪·达马奇等著 《社会性别分析框架指南》,社会性别意识资源小组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第19页。
[7] 郑宝华、张兰英主编《中国农村反贫困词汇释义》,中国发展出版社,2004。
[8] 仉乃华:《妇女与发展:理论、实践与问题》,载《西方女性主义研究评介》,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
[9] 汪三贵,李文编著:《中国农村贫困问题研究.》,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5年版,第62-64页。
[10]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官方网站:http://www.cctf.org.cn/zt/cljh/。
[11]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官方网站:http://www.cydf.org.cn/。
[12] 鲍晓兰主编:《西方女性主义研究评介》,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5年版,第203-236页。
[13] 卜卫、王佐芳、冯媛,张李玺,杜洁,李慧英:《社会性别发展培训手册》,联合国开发署驻华代表处,2001。
[14] 赵群、王云仙主编:《社会性别与妇女反贫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北京,第269-270页。
[15] 《中国NGO反贫困北京宣言》,http://www.china.com.cn/chinese/ch-fnpin/813.htm,2001。
[16] 参见《乐施会2014-2015年报》。
[17] 高小贤:《妇女与发展在中国:对实践的分析与再认识》,《浙江学刊》,1993年3期。
[18] 乐施会:《中国农村妇女减贫概况及展望》,2014年国际妇女节特刊。
[19] 陕西省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光荣与梦想—陕西省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30周年》
[20] 赵捷:《社会性别与发展:实践者的足迹和反思》,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10月,第31卷第4期。
[21] 徐午、许平等主编的《社会性别分析:贫困与农村发展》,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
[22] 高小贤等主编的《社会性别与发展在中国:回顾与展望》,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
[23] 《中和农信小额信贷项目进展简报》http://www.cfpamf.org.cn/static/upfile/201703101653284103.pdf。
[24] 王佐芳、王云仙、赵群、冯媛:《妇女和扶贫政策及措施专题报告》,转引自李英桃:《女性主义和平学》,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2012,第242页。
[25]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官网:http://www.cpwf.org.cn/xfgc/xmjs/index.rjh。
[26] 参见李爱玲:《中国NGO扶贫研究报告(节选)》,中国发展简报2014,http://www.chinadevelopmentbrief.org.cn/news-16679..html。
[27] 黄晴宜主编:《2010年中国女性公益慈善发展蓝皮书》,中国妇女出版社,北京,2011。
[28] 参考梁军在第七届西部社区服务创新公益论坛的发言,《从文化建设的角度谈扶贫——一个小山村的实践探索》。
[29] 参考《农家女书社项目(第三期):评估报告》,2015年。
[30] 数据来源于《乐施会年报2012/2013》。
[31] 参见高小贤:《2015:社会性别与公益》,载《《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1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北京,2016。
[32] 2015年10月14-15日宋庆龄基金会与联合国计划署联合在北京召开的“中外妇女论坛”上高小贤、宋少鹏的发言。
【参考文献】
向德平、程玲等著:《巾帼脱贫—农村贫困妇女扶持政策评估及建议》,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北京,2015。
本文转自:陕西妇源汇性别发展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