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

2016年,全国民政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改革创新,加强法治建设,切实履行保障基本民生、加强和创新相关社会治理、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提供相关基本公共服务职责,民政事业得到了新发展。

一、综合

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省级行政区划单位34个(其中直辖市4个、省23个、自治区5个、特别行政区2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334个(其中地级市293个、地区8个,自治州30个、盟3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2851个(其中市辖区954个、县级市360个、县1366个、自治县117个、旗49个、自治旗3个、特区1个、林区1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39862个,其中区公所2个、镇20883个、乡9731个、苏木152个、民族乡988个、民族苏木1个、街道8105个。

2016年,共联合检查省界13条,完成了总长度约为13629公里的省界联检任务。

  

图1    乡镇、街道变化情况

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社会服务机构和设施174.5万个,职工总数1239.3万人,固定资产原价5393.6亿元;社会服务事业基本建设在建项目建设规模3050.9万平方米,全年实际完成投资总额245.8亿元;全国持证社会工作者共计28.8万人,其中社会工作师6.9万人,助理工作师21.9万人;全国社会服务事业费支出5440.2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占国家财政支出比重为3.4%,其中中央财政向各地转移支付社会服务事业费2484.0亿元,比上年增长9.4%,占社会服务事业费比重为45.7%,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

 

图2    社会服务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二、社会工作

(一)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截至2016年底,全国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的提供住宿的各类社会服务机构3.2万个,其中登记注册为事业单位的机构1.8万个,登记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1.2万个。机构内床位414.0万张,年末收留抚养人员241.0万人。

 

图3  社会服务机构床位

 

1.提供住宿的养老服务。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4.0万个,比上年增长20.7 %,其中:注册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2.9万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5万个,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7.6万个;各类养老床位合计730.2万张,比上年增长8.6%(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1.6张,比上年增长4.3%),其中社区留宿和日间照料床位322.9万张。

2.提供住宿的精神卫生服务。全国民政部门管理的智障与精神疾病服务机构共有244个,床位8.4万张。其中社会福利医院(精神病院)150个,床位数5.3万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4.4万人;复退军人精神病院94个,床位数3.1万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2.5万人。

3.提供住宿的儿童福利和保护服务。全国共有儿童收养救助服务机构705个,床位10.0万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5.4万人。其中儿童福利机构465个,床位9.0万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40个,床位1.0万张,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5.2万人次。

4.其他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全国共有其他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2371个,床位16.7万张。其中各类救助管理机构1736个,床位10.2万张,全年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328.3万人次(在站救助283.5万人次,站外救助44.7万人次)。军供站315个,其他提供住宿的机构320个。

(二)不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1.老龄服务。截至2016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3086万人,占总人口的16.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5003万人,占总人口的10.8%。全国共有老龄事业单位1828个,老年法律援助中心1.9万个,老年维权协调组织7.0万个,老年学校5.4万个、在校学习人员710.2万人,各类老年活动室35.9万个;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2355.4万人,比上年增长9.3 %;享受护理补贴的老年人40.5万人,比上年增长52.8%;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282.9万人,比上年增长9.7%。

 

图4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重

 

2.儿童福利和收养登记。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孤儿46.0万人,其中集中供养孤儿8.8万人,社会散居孤儿37.3万人。2016年全国办理家庭收养登记1.9万件,其中:内地居民收养登记1.6万件,港澳台华侨收养登记131件,外国人收养登记2771件。

 

图5    家庭收养

 

3. 残疾人服务。2016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521.3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500.1万人。截至2016年底,民政部门直属康复辅具机构25个,固定资产原价4.5亿元。

4.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截至2016年底,全国有城市低保对象855.3万户、1480.2万人。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城市低保资金687.9亿元。2016年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494.6元/人·月,比上年增长9.6%。全国有农村低保对象2635.3万户、4586.5万人。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农村低保资金1014.5亿元。2016年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3744.0元/人·年,比上年增长17.8%。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截至2016年底,全国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496.9万人,比上年减少3.9%。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228.9亿元,比上年增长9.0%。

临时救助。2016年临时救助累计救助850.7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87.7亿元,平均救助水平1031.3元/人次,其中:救助非本地户籍对象24.4万人次。

 

图6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情况

单位:万人

医疗救助。2016年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5560.4万人,支出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金63.4亿元,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水平113.9元。2016年实施住院和门诊医疗救助2696.1万人次,支出资金232.7亿元,住院和门诊人次均救助水平分别为 1709.1元和190.0元。 2016年全年累计资助优抚对象409.2万人次,优抚医疗补助资金36.2亿元,人均补助水平885.5元。

5.防灾减灾救灾。2016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1.9亿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失踪1706人,紧急转移安置910.1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26220.7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2902.2千公顷;倒塌房屋52.1万间,损坏房屋334.0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5032.9亿元。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共启动国家救灾应急响应22次,向各受灾省份累计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79.1亿元(含中央冬春救灾资金57.1亿元),紧急调拨4.1万顶救灾帐篷、15万床棉被、1.6万件棉大衣、2.5万个睡袋、2.3万张折叠床等生活类中央救灾物资。

 

图7   因灾死亡(含失踪)人口

单位:人

 

6.慈善事业。

慈善捐赠。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2.9万个(其中:慈善超市8966个)。全年共接收社会捐赠款827.0亿元,比上年增长26.4%,其中:民政部门直接接收社会各界捐款40.3亿元,各类社会组织接收捐款786.7亿元。全年各地民政部门直接接收捐赠物资价值折合人民币7.4亿元,捐赠衣被6638.3万件。间接接收其他部门转入的捐赠物资折款1.4亿元,社会捐款5.9亿元,衣被488.0万件。全年有1165.8万人次困难群众受益。全年有931.0万人次在社会服务领域提供了2522.6万小时的志愿服务。

 

图8   接收社会捐款和衣被

 

福利彩票。2016年中国福利彩票销售2064.9亿元,比上年增加49.8亿元,增长2.5%。全年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591.5亿元,比上年增长4.9%。全年民政系统共支出彩票公益金268.3亿元,比上年减少20.6亿元,下降7.1%,其中用于抚恤7.1亿元,退役安置0.8亿元,社会福利172.9亿元,社会救助30.0亿元,自然灾害救助2.7亿元。

图9    福利彩票

7.优抚安置。截至2016年底,国家抚恤、补助各类重点优抚对象874.8万人。各级财政共支出抚恤事业费769.8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全国共有注册登记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机构1109个,占地面积4167.4公顷,机构内烈士纪念设施0.9万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1.2万处。2016年新增150人享受烈士待遇。全国共有军队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活动中心293个,年末职工0.5万人,服务军队离退休人员37.5万人。

 

图10  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

 

8.社区服务。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各类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38.6万个,其中社区服务指导中心809个(其中农村27个),社区服务中心2.3万个(其中农村0.8万个),社区服务站13.8万个(其中农村7.2万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5万个,比上年增长34.6%,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7.6万个,比上年增长22.6%,其他社区服务设施11.3万个,社区服务中心(站)覆盖率24.4%,其中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覆盖率79.3%,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站)覆盖率14.3%。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8.7万个。社区志愿服务组织11.6万个。

 

图11    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

 

 

 

三、成员组织和其他社会服务

(一)成员组织。

1.社会组织。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70.2万个,比上年增长6.0%;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763.7万人,比上年增长3.9%。接收各类社会捐赠786.7亿元。全年共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件2363起,其中取缔非法社会组织16起,行政处罚2347起。

全国共有社会团体33.6万个,比上年增长2.3%。其中:工商服务业类3.8万个,科技研究类1.6万个,教育类1.0万个,卫生类0.9万个,社会服务类4.8万个,文化类3.5万个,体育类2.5万个,生态环境类0.6万个,法律类0.3万个,宗教类0.5万个,农业及农村发展类6.1万个,职业及从业组织类2.0万个,其他5.8万个。全年共查处社会团体违法违规案件1565起,其中取缔非法社会团体9起,行政处罚1556起。

全国共有各类基金会5559个,比上年增长16.2%。其中:公募基金会1730个,非公募基金会3791个;民政部登记的基金会245个(其中:涉外基金会9个、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29个)。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625.5亿元。全年对基金会作出行政处罚15起。

全国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36.1万个,比上年增长9.7%。其中:科技服务类1.8万个,生态环境类444个,教育类19.9万个,卫生类2.5万个,社会服务类5.4万个,文化类1.8万个,体育类1.7万个,法律类617个,工商业服务类3459个,宗教类102个,国际及其他涉外组织类9个,其他2.4万个。全年共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违法违纪案件783起,其中取缔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7起,行政处罚776起。

 

图12   社会组织

 

 

 

2.自治组织。截至2016年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共计66.2万个。其中:村委会55.9万个,比上年下降3.8%,村民小组447.8万个,村委会成员225.3万人,比上年下降1.9%;居委会10.3万个,比上年增长3.3%,居民小组142.0万个,居委会成员54.0万人,比上年增长5.4%。全年共有9.7万个村(居)委会完成选举,参与选举的村(居)民登记数为1.7亿人,参与投票人数为0.9亿人。

 

图13  自治组织

 

 

 

(二)其他社会服务。

1.婚姻登记服务。2016年全国共有事业单位性质的婚姻登记机构1393个,办理婚姻登记场所4863处。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构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142.8万对,比上年下降6.7%,其中: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4.2万对。结婚率为8.3‰。2016年25-29岁办理结婚登记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大,占38.2%。 

2016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415.8万对,比上年增长8.3%,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348.6万对,法院判决、调解离婚67.2万对。离婚率为3.0‰,比上年增加0.2个千分点。

 

图14    结婚率和离婚率

 

 

2.殡葬服务。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殡葬服务机构4166个,其中殡仪馆1775个,殡葬管理机构1005个,民政部门管理的公墓1386个。殡葬服务机构职工8.1万人,其中殡仪馆职工4.7万人。火化炉6206台,火化遗体471.8万具,火化率48.3%,比上年增加1.2个百分点。

 

 图15    火化遗体情况

 

注释:

1.图1中“乡”包含“民族乡、苏木和民族苏木”。

2.自2016年起,民政部取消社会福利企业资质认定,不再统计社会福利企业情况指标,因此社会服务机构和设施固定资产原价指标出现较大降幅。

3.财政部、民政部下拨中央资金不包含中央级救灾物资采购经费和部分拨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资金等。

4.社会组织捐赠数据使用的是2016年完成年检社会组织的数据。

5.离婚登记服务中法院判决、调解离婚数据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

6.本资料中的民政对象人数和机构数均为当年实际发生数和注册登记的法定机构数,与当年批准数、计划数和预算数不可比。

7.本资料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分项数据与合计数据不等情况,由此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8.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9.结婚率、离婚率指标与2015年公报中粗结婚率、粗离婚率计算方法相同,含义一致。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