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韬叫板徐永光——小编盘点“公益市场化”福祸论

文章来源:有益思(微信账号)

今年4月,《中国慈善家》对徐永光老师的一篇采访,取名《公益市场化刍议》。不久之后,刘韬博士随即撰文《警惕“公益市场化”》。“刍议”是种谦称,谦指自己的不成熟言谈议论。而这个言谈议论的已是一个老话题——公益与市场。

 

 

【有益思】小编才疏学浅(这还真不是谦词),在此不做评论,只简单摘要这场争论中的一些要点。但有两点【有益思】认为是值得肯定的:其一,公益行业本身就应该成为培育公民社会的正能量源,习惯不同思想的碰撞,可以让我们离真理更近;其二,“公益市场化”的议题不仅对公益行业有意义,同样值得企业社会责任的从业者参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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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光观点一:用“国进民退”来定义过去的中国公益慈善行业不准确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公益慈善是在改革开放、“国让民进”的背景下发轫的。后来和经济领域一样,出现了“国进民退”。政府把公益慈善看成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一些地方把慈善捐赠当成“二道税”,以权谋捐愈演愈烈。

 

徐永光观点二:公益市场化论早已有之

近二三十年来,用商业创新手段做公益,解决贫困、环境等社会问题的社会企业运动在全球蓬勃兴起,对传统慈善观念和运行方式产生了巨大冲击,公益市场化渐成潮流之势。

 

徐永光观点三:公益市场化的对立面是行政化

公益行政化正是把民间公益混同于国家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民间公益慈善属于个人权利范畴。行政化是权力导向,市场化是权利导向。

 

公益市场化在市场主体、要素市场、市场规则和市场营销四个方面,与商业市场异曲同工。

 

徐永光观点四:对“公益市场主体”的界定

市场主体是指在市场上从事经济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和组织。公益市场的投资人,即捐赠者;公益组织,运营管理公益资产和项目,形同企业;公益组织的管理者、从业者,对应于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捐赠人、志愿者和服务购买者是公益市场的主动消费者,受助者作为公益消费的无偿获取者,属于被动消费者。

 

徐永光观点五:合理运用消费者主权和生产者主权是门大学问

捐赠人(作为公益消费者)会货比三家,寻找优秀的公益产品,然后慷慨解囊。公益市场消费者主权的实现,是公益资源流向高效率机构的重要机制。

 

在公益市场运行中,生产者主权并非一定是消极的东西。发现社会问题,以创新的方式设计公益产品,引导公益消费,就需要运用生产者主权。

 

徐永光观点六:公益市场化扶正各要素市场的地位

公益金融市场、公益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在公益市场化中的地位均有进化必要和空间,也同时会受益于公益市场化过程。

 

徐永光观点七:公益市场所要遵循的规则和商业市场规则如出一辙

以需求为导向的规则;尊重公众权利、捐赠完全出于自愿的规则;反对垄断慈善资源、确保慈善组织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规则;慈善资源合理配置、效率最大化的规则等等。同时,社会资本评判规则是公益市场独有的规则。

 

徐永光观点八:公益市场化需要有效的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是创造、沟通与传送价值给顾客,及经营顾客关系以便让组织与其利益关系人受益的一种组织功能与程序”,美国市场营销协会所下的上述市场营销的定义,完全可为公益市场营销借鉴。

 

徐永光观点九:公益市场化乃人心所向

计划经济靠的是政府有形的手,市场经济靠的是市场供求关系无形的手,市场规律的背后是人类的趋利性。公益市场供求关系无形之手的背后则同时受到人类的趋利性和利他性左右。

 

公益市场化旨在恢复市场在公益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地位,这是中国公益变革的根本出路。

 

市场化不同于商业化,市场化偏重于规则,商业化偏重于利益。

 

公益市场化系人间正道,道路漫长,需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正本清源;需要经过市场化与行政化的持续而顽强的博弈,让公益回归民间,回归常识,回归理性,回归法制,让乐善好施的中华文化传统重新焕发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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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韬观点一:谈论中国NGO这个场域时所使用的词汇其实是不同的

NGO事实上在实践中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则原比这种"原善"假设复杂得多、也丰富得多。如果仅仅使用"公益"、"慈善"这样的词来书写NGO,则非常容易舍弃NGO对"进步"、"公义"的追求,粉饰成一个纯粹的批发商或承包商。

 

刘韬观点二:徐永光矮化、弱化了“NGO”

将NGO领域单纯理解成"公益"、"慈善",有可能将NGO弱化为服务供应商,从而变成"可市场化的"。

 

徐文最大的问题,在于他给中国NGO领域设定了一个自我矮化和弱化的理解框架。

 

刘韬观点三: “NGO”不仅仅是承包商

挑战现有结构、重设既定议题、追求实质进步和公义,这(是)NGO在过去二十年的转型中国已经发挥了的作用,也是未来应该扮演的角色。

 

刘韬观点四:“市场营销”的倡议让人哭笑不得

对于普天下所有的NGO来说,其政治本质(political nature)是与生俱来、毋庸置疑的。"公益市场化"的提法实际上完全抽离了NGO的政治本质,假定其是完全政治无涉的,这既不符合已经发生的事实,更无助于中国NGO未来的发展。

 

徐文本身从一开始就假定了一个错误的前提和框架,并在此框架下一路狂奔无法遏制,甚至提出了"市场营销"这种让人哭笑不得(当然也可能会让某些"公益人"趋之若鹜)的倡议。

 

刘韬观点五:当下中国NGO领域头脑贫瘠、知识落后

过去三十年经济发展的大潮裹挟了社会的其他平台或渠道,使得人们视野狭小、想像力匮乏。尤其是徐先生在文中郑重其事地引用哈耶克先生的观点来为自己做注脚的时候,我们就更能深刻地体会,当下中国NGO领域头脑贫瘠、知识落后的程度如何。

 

刘韬观点六:当下NGO发展的不健康

当"大佬"们开始"指路",我们的路就没了。

路是人走出来的,不是大佬们指出来的。

 

刘韬观点六:完全同意“反对公益行政化”

(反对公益行政化,反对国家权力对民间组织的渗透和干涉)在这一点上我完全同意徐先生的考量——或者说,忧虑——中国NGO过去面对、今天依然面对的首要问题,就是国家权力的问题。

 

刘韬观点六:提倡"公益市场化"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提倡"公益市场化"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有可能使国家和市场迅速合谋,对NGO进行更有"效率"的驯化。

 

刘韬观点六:经济发展不是全部,对“可能性”的规训最应当警惕

经济发展并不是我们生活的全部。

市场的眼光、效率的头脑、市场的原则都只是一种可能性,NGO的意义之一,就在于提供可能性,对这种丰富、多元、多样的可能性进行规训,则是最应当警惕的事。